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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中国合作经济网是由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和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共同创办的专业网站。我们的网站致力于“维护集体经济权益、创新合作经济理论”的宣传和探索。希望得到您的支持.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简介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简称总社)是在20世纪50年代由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建立而发展起来的全国性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1950年初,政务院成立了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同年7月,成立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1954年11月,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央手工业管理局。次年1月,中央批准单独成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组织系统,成立了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社联合总社筹备委员会,并与中央手工业管理局合署办公。毛泽东主席于1956年3月亲自听取总社筹委会主任白如冰的汇报,并作了重要指示。1957年12月,全国手工业合作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召开,正式成立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朱德同志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到会,并作了题为《发展手工业生产,满足人民需要》的重要讲话。1958年4月,中央手工业管理局与轻工业部合并,总社与轻工业部合署办公;各级联社机构被撤并。1961年9月,重新成立中央手工业管理总局,与轻工业部分开,总社与中央手工业管理总局合署办公,各级手工业管理机构和联社迅速恢复。1965年初,国务院决定撤销中央手工业管理总局,成立第二轻工业部,总社与第二轻工业部合署办公。“文化大革命”期间,总社被迫停止活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国务院批准,总社于1982年3月恢复活动,并与轻工业部合署办公,各级联社相继恢复。1993年6月,轻工业部撤销,成立中国轻工总会,总社与总会合署办公。1998年,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中国轻工总会,组建国家轻工业局,总社与轻工业局合署办公。2001年2月,国家轻工业局撤销,总社保留,并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合署办公。至此,总社彻底结束政社合一的体制,独立开展社务活动。
40多年来,总社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手工业和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在促进手工业合作化和帮助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手工业合作化时期,贯彻执行党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政策,协助政府领导和组织完成了手工业合作化的历史任务,促进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手工业生产的发展。此后一段时间至“文化大革命”,由于受“左”的指导思想影响,我国手工业和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走了一段曲折的路子,各级手工业合作组织也因此被削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级手工业合作组织又重新恢复活动,有力地组织和推动了集体经济的发展。总社认真履行“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积极开展社务活动和经济活动。第一,协助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指导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先后参与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起草和制定工作,并从1985年起,率先组织集体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试点,积极推进集体企业的改革。第二,运用总社和联社的资金发展扶植一批行业和企业,帮助一些困难企业解决生产和职工生活困难和劳动就业,促进社会稳定。同时,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第三,开展咨询、教育、培训等工作,努力为企业服务。培养一大批集体企业生产和管理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统建职工住宅等。第四,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在50年代与苏联、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基础上,与东西方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交流。此外,总社还根据党的十四大精神,提出“兴办经济实体,增强经济实力,强化服务功能”,并于1993年投资建立了中华康普实业发展公司等。经过40年的实践,总社和各级联社已成为集体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和组织者,集体经济政策的建议和协调者,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维护者,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服务者。
    总社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指导成员单位和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互助合作,实现劳动者的共同富裕。
总社的职能是“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搞好资产运营,增强经济实力,强化服务功能,成为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
    总社的工作任务:(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理论研讨,向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接受政府委托,参与制定有关城镇集体经济的政策法规;制定总社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二)维护成员单位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三)指导成员单位和企业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四)指导成员单位和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加快调整结构,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提供营销、技术、信息、教育、资金融通、咨询等各项服务。(五)指导成员单位和企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普法宣传教育、职工文化教育和职工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队伍和领导班子素质。(六)指导成员单位和企业加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工作,依法监督保护集体资产的完整性,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七)独立开展社务活动,指导各级联社加强组织建设,组织交流联社工作经验;鼓励各联社之间、企业之间开展跨地区互助合作,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由集体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促进各地区集体经济和联社工作发展。(八)管理运营总社资产,行使出资人职能,办好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增强经济实力。(九)代表成员单位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国际经济合作和学术交流活动;接受捐赠、资助。
    总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每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系全国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执行机构。理事会设常务理事会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理事会设主任一人(总社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工作),副主任若干人。理事会根据需要设立办事机构,统一处理总社的日常工作、管理总社的资财和直属企事业单位。
地址:北京阜外大街乙22号 邮政编号:100833
电话: 86-010-68396550


 

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简介
    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市联社)是由参加本联社的成员单位组成的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成立于1955年,是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的常务理事单位。长期以来,市联社同原市手工业局、市二轻局合署办公,形成实际上的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1995年底,上海市委、市政府决定撤消原轻工业局和二轻局,组建国有的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同时明确保留市联社。市联社一度与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实行社企合一的管理体制。1999年7月,经上海市工业党委和市经委批准,市联社实行单列,其党政隶属关系分别归口市工业党委、市经委。同年12月,市联社建立党委。以后又分别建立了联社纪委、联社工会、联社团委。
市联社的基本职能是“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目前成员单位约80户,分布在轻工、纺织、大电气等行业,其中包括轻工联社和12个专业联社。
    市联社的工作机构设联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资产部、党群工作部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
    根据市工业党委、市经委对市联社单列后的定位,市联社直接投资控股经营的上海新工联实业有限公司(即现上海新工联<集团>有限公司)为市联社直属单位。
多年来,随着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市联社从摆脱行政性,增强服务性着眼开展社务活动。
市联社经常通过各种渠道反映集体经济的发展现状并提供建议,发布指导性意见推动成员企业加大改革步伐。
市联社和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合作创办“中国合作经济网”,在网上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发展集体(合作)经济的政策,交流集体(合作)经济的改革动态。
市联社致力于集体(合作)经济的政策理论研究,独资兴办上海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是上海集体经济研究会和上海合作经济研究会的会长单位,“上海集体经济”杂志的主办单位,全国轻工大中城市集体经济研讨会的主办单位之一。
    2003年12月市联社还决定成立职工急难互助、自学成才和就业扶持三个基金,加大为直接投资企业和成员单位的服务力度。

地址:上海市澳门路158号四楼 邮编:200060
电话:86-021-63218662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简介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建立于1985年,是一个跨行业、跨部门、群众性的社会团体,主要由上海市集体所有制企业及其联合经济组织和有志于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研究的实际工作者、理论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等组成,隶属于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是中国合作经济学会、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全国城镇集体经济研究会的团体会员。
    参加研究会的主要有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上海市工业合作协会、上海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上海市生产服务合作联社、上海市物资合作联社、上海市医药合作联社,以及宝钢企业发展总公司、华东电管局多种经营处、华生化工公司等150余个团体会员,下属近2000个集体、合作企业,涉及工、商、建、交等各行业。
研究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探讨集体经济在改革发展中的有关理论和实际问题,总结和交流集体经济改革、开放的经验,为政府有关部门当好参谋,促进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
    研究会的基本任务是:(一)组织会员积极参加集体经济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为发展有中国特色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作贡献;(二)调查研究集体经济在改革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路子,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建设,当参谋;(三)办好《上海集体经济》杂志、《信息》,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交流、推广集体经济经验,沟通集体经济信息;(四)采取多种形式,普及集体经济知识,培训专业人才;(五)参加全国和地区性集体经济研讨会,开展国际和国内的学术交流;(六)承担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
    研究会设秘书处、学术调研部、咨询培训部和编辑部。
    研究会于1982年10月起,先后发起召开6次华东地区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理论讨论会;1986年创办双月刊《上海集体经济》杂志;1987年举办有60名厂长、经理参加的城镇工业合作经济研讨班;从1989年开始,对"上海市关于城镇集体工业困境及其出路的研究"、"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政策研究"、"轻工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研究"、"城镇集体工业企业资产关系研究"、"上海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和运行"、"关于上海城镇集体企业破产问题研究"、"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偿收入归属问题的研究"、"按合作制原则组建城市信用合作社"、"上海城镇集体经济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实现形式"、"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研究"、"维护集体企业产权、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等课题研究,写出了有一定质量的调研报告;90年代,为配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政策文件的出台,多次召开中小企业经营者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向政府部门反馈情况,并得到肯定。
研究会现任会长是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主任严镇博。历任会长有:邢逸初、王定一、范大政。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路917号5楼E座 邮编:200011
电话:86-021-53862665



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简介
    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简称研究所)的前身是建立于1979年4月的上海市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的政策研究室。1986年8月29日改名为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是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系统专门从事集体经济的研究和咨询机构。内设调研室、编辑部、办公室、资料室等4个部门,配有一支热爱集体经济研究,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高、中级专业职称的专、兼职研究队伍。
研究所参与全国和全市有关集体经济政策文件的起草工作,主要有《深化城镇集体经济改革的指导意见》《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城镇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组建和管理办法》和《关于轻工业集体企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组织和参加全国性、地区性集体经济理论讨论会,先后会同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江西等省二轻厅(局)、联社有关部门召开多次华东地区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理论讨论会和上海集体经济发展论坛。
    研究所承担的研究课题主要有《关于上海经委系统集体工业企业实行综合承包的报告》《上海集体工业经济的困境和摆脱困境的路子》《上海轻工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研究》《上海集体工业企业产权关系研究》《上海城镇集体经济改革与发展》。1997年以来与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合作完成国家轻工业局课题《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与创新的研究》、国家教委课题《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产权界定与利益关系研究及其政策建议》、上海市科委课题《上海民营科技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实证研究》、市联社课题《上海新工联实业有限公司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上海新工联(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制度改革实践的研究报告》、与中华手工业合作总社、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合作完成《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与创新的研究》课题报告、与上海市小企业协调办公室合作完成《上海城乡发展合作经济,促进就业、社区和谐的研究报告》等,并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质量的研究文章,被国内著名刊物登载。
研究所参加编辑出版的《上海集体经济》杂志(内部发行),创刊于1986年3月;主编的《合作经济调研》(月刊),创办于1989年11月;《城镇合作经济信息》(半月刊),创办于1997年10月,并于2000年7月起与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办公室、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联办。此外,还编写出版《上海经济区工业概貌——上海轻工二卷》《当代中国的集体工业——上海集体工业》《西班牙合作经济运行规则》《股份合作制实务操作》等书刊;协同市二轻局编志办公室编纂《上海手工业史料汇编》(1~4册)和《上海二轻工业志》。2001年5月与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办公室、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合办并正式开通《中国合作经济网》。
     1989年,研究所受全国总社和市联社委托,同复旦大学经济学系创办工业合作经济大专班,面向全国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代培学生共192人(五届),学制2年;编写出《合作工业经济概论》《集体工业会计》《工业合作经济讲座》《新工联董、监事培训教材》等培训教材。
研究所还积极为基层企业改制改革提供咨询服务。自1997年以来先后为市联社、上海冰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轻联经贸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策划改制,设计方案、起草配套文件材料。
研究所于1991年10月,被命名为全国城镇集体工业先进单位;1995年以来,连续被评为市轻工系统、市联社系统先进党组织和文明单位;2000年被评为全国轻工系统先进集体。2001~2010年连续 五次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
   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现任所长是姚康镛。历任所长有:邢逸初、沈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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