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黄卫挺撰文指出,下一阶段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同时追求数量和质量,并且将“相互融合”的质量目标作为重点。当前,我国不同资本“交叉持股”的数量规模已经不小,但仍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各地改革计划中,对混合经济的比例大多均有明确要求。然而,针对现实中资本混合后难以做到的融合发展,仍然亟待解决。

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深化发展,应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资本混合的动力机制。认真总结历史教训,消除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的顾虑,设计合理的机制和制度,并重点优化出资方(资本所有者)、资本方代表(董事会)以及运营者(企业管理层)的激励机制,促成激励相容,使得公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均具有混合的动力。二是资本混合的具体范围。基于不同领域功能定位、运营模式存在的差异,要在分类监管和指导的基础上,对可以混合的领域以及不同领域,明确允许混合的层级和程度。三是制定混合流程规范。针对国有资产流失等疑虑,制定透明、规范的混合流程细则。与此同时,要加强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发展产权交易公共平台,在政策导向上明确要求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实现资本混合。四是基础设施领域的混合办法。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空间大,但经验相对不足。当前,财政部门感兴趣的PPP模式是否适合以及需要配套哪些政策等.都需要深入研究,政策上要给出明确的指引和方案。五是混合后的融合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重要保障,要明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角色和职能调整。要制订有说服力的资本权益保障措施。要明确混合后企业运营的管理和人事任免的市场化原则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