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按照中央18号文件精神,正式确定齐齐哈尔市为厂办大集体改革先行试点城市。日前,齐齐哈尔市召开了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各县()区、各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的支持政策,启动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市国资委、人社局、财政局、总工会、信访局、监察局对集体企业改革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做出安排。

齐齐哈尔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启动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提高对厂办大集体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是照顾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这一特殊群体的惠民措施,是破解正常运行企业发展瓶颈的现实需要,是解决深层次矛盾和诸多历史难题的难得机遇。二是明确厂办大集体改革任务和关键环节。目标任务是利用两到三年时间,把厂办大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年底前,完成厂办大集体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发放经济补偿,让职工得到适当安置。重点把握好“四个关键环节”:准确界定改革范围;严格认定职工身份,清理确定劳动关系;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发放经济补偿;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三是准确把握工作原则和认真落实好相关政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企业要严格按照《厂办大集体改革文件政策汇编》要求,准确把握原则,落实政策措施。四是切实加强对厂办大集体改革的组织领导。县()区政府是属地组织实施改革工作的领导主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积极推进改革、保障群众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