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海率先推出《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之后,截至目前,已有上海、甘肃、山东、江苏、云南、湖南、贵州、重庆、天津、四川、湖北、江西、山西、北京、青海、广东16个省市出台了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从各省市已出台的国资国企改革意见来看,混合所有制改革将成为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内容,涉及国有资本结构调整、产权制度、企业分类监管等多个方面。同时,本轮改革各省市都提出了较为明确的时间表和具体的指标。

在已经公布的方案中,不少省市明确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时间和指标,如广东提出2017年混合所有制企业数超70%;重庆提35年三分之二国企将发展成混合所有制;甘肃提出到2020年国有经济中混合所有制比重达到60%左右;江西则提出5内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占国资的70%;上海于7月初发布了《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经过35的推进基本完成国企公司制改革,除政策明确必须保持国有独资外,其他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其余地区虽未提出明确的时间表,但对混合所有制改革都有相应阐述,如江苏规定,国有控股企业可适当降低国有股权比例,对国资股权和债权权益合并低于50%的企业,可以按照市场化方式管理。

此外,探索员工持股、鼓励民间资本等机构参与国企改制、产权多元化改革等也成为地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操作手段。如上海提出,将通过公司制改革、开放性市场化双向联合重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三种途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山东规定,鼓励企业经营管理者、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持股,而非全员持股;江苏则规定,职工持股可不搞平均分配,应该按照自愿持股原则,并根据持股人对企业的影响和贡献确定。山西将积极引入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整合;湖北则提出,大力推进国有产业产权多元化,深化公司股份制改革,并提升国有资本证券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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