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后,截至1014日,已有15家上市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股票及资金来源的多样化特征明显。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就本次《指导意见》来看,员工持股计划遵循自愿参与原则,硬性指标规定较少,参与人范围更广,特别是在资金和股票来源的规定上具有较好的灵活性。从广义上来讲,此前已实施过的主要针对公司高管层的股权激励,也属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一种形式,但它的参与人范围相对较小,并对公司业绩设置了一定的考核指标。目前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已经较为普遍,但员工取得公司股份的途径多样,公司对员工持股的管理也各不相同。

按照规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金可以来自员工薪酬或以其他合法方式筹集,所需本公司股票可以来自上市公司回购、直接从二级市场购买、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东自愿赠与等合法方式。

15家上市公司发布的员工持股计划预案来看,资金来源方面除了员工薪酬之外,大股东的借款也成为来源之一,如朗姿股份、苏宁云商等。以苏宁云商为例,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资金总额为5.28亿元(含自筹资金、借款及银行利息),其中员工借款资金部分,来源于控股股东张近东以其持有的公司1.78亿股向安信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取得资金。此外,龙净环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自公司专门设立的一个“奖励基金”:以该公司2013年度的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奖励基金,作为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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