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绿色经济和绿色金融已是形势所需

——发展绿色经济和绿色金融还须有关部门的政策扶持

郑良芳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污染严重,威胁到我国14亿城乡居民的生存环境,加快对污染的环境进行治理、发展绿色经济已是关系到为14亿城乡居民建立良好生存环境的形势所需。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要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治理污染、保护环境,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推进,下决心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的双嬴之路”。金融是经济的核心,金融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李克强总理上述的重要指示。对此,提出以下十一条看法与建议,供探讨。

1.从国家层面完成绿色金融顶层设计。绿色金融是生态文明建设在金融领域的具体体现,为保证绿色金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从国家战略高度做好顶层设计。

2.发展绿色金融必须完善绿色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在法制建设上,尽快制定并完善系统的法律保障体系。在政策支持上,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宏观政策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为绿色金融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激发市场潜力和活力。

3.政府有关部门对治污不力的企业,必须加大惩罚力度,增加其违法成本。增加企业违反节能与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成本,会使得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在节能环保方面有所作为,从而为实现绿色信贷奠定基础。

4.金融部门应把绿色金融作为环境保护的一项基本政策,要建立完整的绿色信贷评估及监管机制。银行业首先要对绿色信贷及绿色企业建立统一的评判标准,从而使得绿色信贷在各个银行的操作层面更具有可行性。其次要有专门的监管部门对绿色信贷的整个流程跟踪与监管。

5.金融部门应在推进绿色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金融作为现代经济核心,在推动绿色发展方面必须要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6.发展绿色金融是提高金融业国际竞争力的途径,我国金融业必须在发展绿色金融上狠下功夫。我国有关部门还必须加快制定绿色金融的专门标准、专门的认证机构和专门的流程,组织和培育专门的投资者。

7.发展绿色金融体系,还须有规范和指导绿色金融发展的标准。对整个绿色金融体系而言,仍需要完善一系列统一的具体执行力的标准。

8.发展绿色金融体系,还需建立专业的绿色投资和配套服务机构。这些专业的绿色投资配套服务机构是确保绿色投资的正确使用,并能防范绿色投资的风险。

9.绿色信贷与化解过剩产能本质上是一致的,其核心是通过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支持企业节能减排,限制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发展。金融机构要不断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绿色改造。

10.发行绿色债券筹资,可为发展绿色经济筹集中长期资金。据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透露,今年以来,我国绿色债券的发行已超过500亿元,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绿债发行国。

11.发行绿色债券筹资,不仅可在国内发行,还可在国外发行。目前已有17个项目使用绿色债券筹集资金共计33亿元人民币。

(作者系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农业银行研究部兼体改办原主任。本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