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以马列主义理论为指导,学习苏联经验,更注重从中国实际出发,勇于创新,他们就像当年指挥人民革命战争那样,苦心积虑、付出巨大心血,依靠党和人民的力量,探索中国集体经济的发展道路,积累了经验,也留下了教训。毛泽东集体经济观念和实践,是在一个复杂的变化的过程中探索的产物,内容丰富,我们占据资料有限,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这一事件为分界线,分两阶段初步总结归纳如下。

  建国前毛泽东的合作经济思想及实践

  建国前,毛泽东的集体经济观念和世界广泛流行的合作经济思想一脉相承。与西方有所不同的是,合作社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与马克思和列宁有所不同的是,以私人所有为基础的合作社的集体占有制为半社会主义性质。

  1、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很重视合作社运动。

  1922年,毛泽东曾在安源路矿建立工人消费合作社。1927年,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提出,“合作社,特别是消费、贩卖、信用三种合作社是农民所需要的”。“合经作社运动可以随农会的发展而发展到各地。”(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40~41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2、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领导苏区开展合作社运动。

  1934年毛泽东在江西苏区已建立了1423个消费合作社、粮食合作社和生产合作社、信用合作社。面对反“围剿”和组织群众生活,农民和小手工业者需要联合起来、互助合作,保留私有制,解决粮食及群众日常用品问题,组织犁牛合作社效果很好。苏维埃曾把土地公有化,农民不安心耕田,后来又分配给农民,激发了农民群众的劳动热忱,效果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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