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采取市场化债转股等措施降低企业杠杆率。

    会议指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采取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对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去年以来,通过各方努力,企业兼并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降杠杆措施取得积极进展,企业杠杆率由升转降,成效要充分肯定。

    会议强调,下一步,要继续把国有企业作为重中之重,结合国企改革、去产能、降成本等举措,进一步推动降杠杆。一是改善公司治理,出台国企资产负债约束机制,支持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充实资本,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二是完善企业债务重组政策,建立关联企业破产制度,探索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研究解决“僵尸企业”破产费用保障问题,建立政府、企业、银行依法合理分担损失的机制。三是拓宽社会资金转变为股权投资的渠道。支持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制定筹措稳定的中长期低成本股权投资资金的办法,出台以市场化债转股为目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措施。研究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转股资产交易。四是加强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力量,指导金融机构利用现有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新设实施机构,鼓励资产管理公司增强资本实力。五是出台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引,规范引导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提高质量,推动已经签订的债转股协议金额尽早落实,切实降低企业负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