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国每个村平均有3个农民合作社。截至20182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04.4万家,是2012年底的3倍;实有入社农户11759万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8.1%;成员出资总额46768万亿元,是2012年底的4.2倍。伴随规模扩大,合作社逐步向一二三产融合拓展,向生产、供销、信用业务综合合作转变,向社际联合迈进。目前,超过一半合作社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服务总值11044亿元。

快速发展的农民合作社应如何实现规范化发展?庞大的资金需求又该如何解决?国家的合作社扶持政策下一步应如何优化有关合作社主体和农业专家有如下看法

1.治理如何规范

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合作社指导服务中心等专门机构,制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具体意见

针对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示范社建设,评定了近8000家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全国各地涌现出县级以上示范社18万多家。大多数地方陆续建立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有的地方还成立了合作社指导服务中心等专门机构,加强对不规范和涉嫌违法合作社的风险排查、清理整顿,开展“千人带万社”“专家一对一”等结对帮扶,对承担财政项目的合作社加强指导。多数省份制定了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具体意见,更精准有效地引导合作社依法按章办社、依规以制管社。

浙江省农业厅农经处副处长徐建群表示,规范化是合作社的生命,标准是合作社由一定人数组成而非家族社、一人社,决策一人一票而非按股决策,收益按惠顾返还达到一定比例之上而不是全部按股分红等。2016年,浙江出台合作社规范发展意见,部署合作社清理整顿与规范改造工作,有一个县2个多月就注销了300多家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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