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日前发布了《关于支持贫困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利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县级整合涉农资金,在全省支持贫困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助力脱贫攻坚,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探索贫困地区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

对于开展工作,意见圈定了两委班子坚强有力、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群众发展意愿强烈的帮扶基本条件。同时,意见还公布了五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集体所有,确保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集体所有成员。二是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发展遇到的问题。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探索集体经济不同实现形式,走出适应不同经济资源和市场条件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道路。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因村施策,探索不同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和商业运营模式,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五是坚持村为主导,充分发挥村集体的主导和农民的主体作用,切实保证集体增产力、农民增收益、产业增效益。

意见给出的主要发展方式为:支持有能力的注资贫困村依托集体资产和扶持资金,控股经营企业、股份公司,并吸收村民入股,增加农民收入;支持集体经济基础较弱的村,将扶持资金入股到经营稳健、成长性好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支持集体经济组织适应发展需要,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等经营实体;支持贫困村探索联村共建、村企合建等多种合作经营形式。扶持重点领域则为:扶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应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重点支持发展果、畜、菜、茶等优势特色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村级光伏电站、农村电子商务、村域品牌;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特色小镇等旅游产业;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开发传统工艺产品和文化项目;发展农业、公益、建筑、家政、劳务等盈利性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