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城市信用合作社还是农村信用合作社,都是银行类金融机构,在美国和中国性质无异。信用合作社是银行之外的另一主要货币金融机构,其业务基本与银行相同。与银行不同的是,信用合作社属于非营利的合作金融机构,其主要宗旨是为社员提供便捷廉价的金融服务,而这些服务往往是商业银行所不愿或无法提供的。
在中国,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演进,从合作制而后的股份合作制,再到今天的普遍股份制,似乎在走一条由初级而高级、由陈旧落后体制向现代企业制度的升级之路。但美国的信用合作社给出了另一个路径——自诞生之日起,美国信用合作社就与银行形成了激烈的竞争关系。
美国的市场经济比较成熟,具有金融商业化、资金商品化、利率市场化等各种市场经济的主要特点。在这种情况下,美国信用合作社不仅没有被挤垮,而且还得到持续稳定的发展。美国信用合作社坚持合作性质,具有明显的群众性、民主性和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约束能力。
以纽约城市信用合作社为例,在寸土寸金的纽约曼哈顿金融区,紧靠世贸中心“9·11”国家纪念馆和华尔街纽约证券交易所,纽约城市信用合作社与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美洲银行等顶级金融机构比肩而立。
纽约城市信用合作社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显示:资产规模在2014年、2015年分别为20.93亿美元、22.90亿美元,贷款余额分别为13.20亿美元、14.58亿美元,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08亿美元、1.13亿美元,核销不良贷款和损失69.15万美元、94.42万美元。粗略估算其不良贷款率(包括投资等资产类损失在内)不到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