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显著增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收入来源明显多元化,分配差距持续缩小,消费质量明显改善,食品支出比重持续下降,居住面积提高明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居民收入继续快速增长,分配差距进一步缩小,消费结构继续改善,生活质量继续提高,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阔步迈向全面小康社会

40年来,我国居民收入节节攀升,消费水平大幅提高。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扣除价格因素,比1978年实际增长22.8倍,年均实际增长8.5%。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322元,扣除价格因素,比1978年实际增长18.0倍,年均实际增长7.8%40年间,我国居民用31年时间实现人均收入跨万元大关,用5年时间实现人均收入跨2万元大关,目前正向人均收入3万元大关迈进。

(一)1978-1991年:人民生活稳步解决温饱。

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的推行,以及城市地区一系列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措施的出台,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较改革开放初期都有了明显的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343元增加到1991年的1701元,年均实际增长6.0%;人均消费支出从1978年的311元增长到1991年的1454元,年均实际增长5.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增加到1991年的709元,年均实际增长9.3%;人均消费支出从1978年的116元增加到1991年的620元,年均实际增长7.5%

(二)1992-2000年:人民生活实现总体小康。

1992年,以邓小平南巡讲话为标志,改革进入了整体配套、重点突破和全面攻坚的新阶段。在这一时期,各地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城镇就业岗位明显增加,城镇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92年的2027元增长到2000年的6256元,年均实际增长6.7%;人均消费支出从1992年的1672元增长到2000年的5027元,年均实际增长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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