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税务总局还将推行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开具等基本公共服务。

2012年电子发票试点以来,越来越普及。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以纳税人自建,也可由第三方建设提供服务平台,由于自建成本相对较高,目前企业一般会选择使用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一些电子发票服务商存在乱收费、强制推荐和捆绑销售软硬件产品的行为,用户数据安全也是现存的一大问题。

对此,今年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涉税服务收费监管,着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7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今年底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此次《通知》正是落实这一部署。这将从根本解决电子发票服务行业存在的上述问题,减轻纳税人负担。

此外,《通知》还推出其他便利办税新举措。比如,有条件的省税务机关试点通过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反馈以及增值税预缴申报等服务,让纳税人办理跨区域涉税业务更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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