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坚持把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完善推进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目前,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清产核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牧民增收致富。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以来,全市各县(区)、乡紧紧围绕“三级书记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批示精神,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逐级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和工作推进会议,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均出台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下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各村(居)则结合当地实际细化了清产核资和成员界定具体办法。其中,曲水县制定了清产核资政策操作办法,堆龙德庆区和林周县印发了政策制度汇编,不仅进一步完善改革的制度支撑,也为改革工作提供了政策遵循。

拉萨市先后举办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培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等相关业务培训,各县(区)分级开展了业务培训指导讲解相关政策。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已累计培训市、县、乡、村四级工作人员、干部群众6000余人次,确保了各级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推动了改革规范开展。此外,全市各级还通过广播、电视、报纸、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发放各类藏汉双语宣传资料4万余份,用群众听得明白的语言、看得清楚的典型,宣传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精神,充分调动了基层干部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很好地营造了全社会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与此同时,在抓好自治区确定的“6+1”改革试点基础上,拉萨市组织开展了“3+7+1市级试点,有序扩大了试点范围和内容,有力打造了示范典型。目前,曲水县作为国家级改革试验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并积极承担“两权”有偿退出试点任务,为全区乃至全国探索了有益经验;林周县则委托返乡大学生创业公司协助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既保障了清产核资的准确性和专业性,又增强了返乡创业大学生创业信心,为全市改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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