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加大政策支持,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关于促进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目前,全省农民合作社达到11.72万家,位居全国第三位,辐射带动全省68%的农户,覆盖全省94%的行政村。这些合作社带领农民优化种植结构、推广先进技术、创建农产品品牌、开拓市场,加快了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步伐。

目前,河北省农民合作社无论是发展数量、合作领域、合作机制,还是合作层次、合作业态,都呈现出新的趋向和特点。

合作模式日益丰富。随着农村改革,特别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各种资源要素得到有效激活,河北省农民合作社在专业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土地合作、资金合作、资产合作、农宅合作等多种合作模式,农民合作方式更加丰富,联结纽带更加多样,成员之间利益关系更加密切。

合作社规模实力和规模经营水平明显提升,成为适度规模经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的重要推动者。不完全统计,目前,河北省农民合作社流转家庭承包耕地715万亩,占全省土地流转总面积的23.2%。河北省各县(市、区)合作社综合指导部门,通过帮助指导合作社与农户签订流转合同,探索以合作社为载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子。同时,通过提供信息,牵线搭桥等办法,引导合作社以“供”“销”为切入点,由服务松散型向紧密实体型转变,服务内容逐步由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向采购、销售和加工等深层次合作转变,促进了农民增收。与此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还通过开展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促进资金、技术、土地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通过引进新品种、传授新技术,向成员提供科技和信息服务,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促进了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

新业态不断涌现。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一些先进的新技术新理念开始给农民合作社在管理和发展上带来新的变革。农民合作社在生产上,积极应用农业物联网技术,实现可视化标准化生产,生产质量可监测可追溯。在销售上,发展电子商务,产品线上线下结合开拓市场销售渠道。其中邱县打造“七星瓢虫”有机蔬菜、“奔达鲜”食用菌、“冠嘉尔”柴鸡蛋等合作社品牌,市场覆盖冀、鲁、豫、皖、京、津等省市。磁县炉峰山种植专业合作社注册的“炉峰山”商标,辐射带动周边两县三乡近500个农户。河北省通过合作社品牌建设初步形成了“建一家品牌、兴一项产业、带一方经济”的局面,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