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收入的壮大是乡村振兴的主攻目标之一。日前,青岛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的目标是:2019年全市村级集体资产总额和村级集体经营总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2019年底全市60%的经济薄弱村经济收入翻番或达到3万元以上;2020年底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其中10万元以上的达到40%;到2022年,全市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元,10万元以上的达到60%。

怎样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六部门的首要发力点是“拓宽发展路子”。

一是盘活土地资源。因地制宜挖掘集体土地资源潜力,全面清理未承包到户的“四荒”地、果园、养殖水面,以及路边、渠边、河边、房边等闲散“四边”土地资源,明确集体所有权,建立台账、规范管理,通过发包、出租、股份合作等方式盘活经营、增加集体收入。鼓励村级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出租、入股、托管等形式统一经营土地资源。鼓励对集体土地进行连片整理、统一开发或经营,溢出可用土地收益作为集体收入;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收取适量管理费用。

二是盘活资产资源。积极开展“三变”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支持和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土地、林地、荒山、水域等自然资源性资产经营权和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校舍、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的使用权,投资入股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获得资产收益。对地处城镇结合部、中心集镇、工业园区周边等区位条件较好的村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以股份合作等方式兴建标准厂房、商铺、仓储、农贸市场等物业型项目,获取稳定的物业收入。对区位条件较差的村,鼓励以镇(街道)为单位,整合村庄扶持资金、闲置土地等资产资源,通过抱团或与经济强村结对的方式,异地共建、联购物业项目,获得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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