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支持金融市场产品和工具创新。立足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不断完善股票、债券等基础性金融产品。充分发挥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管理功能,研究探索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开展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试点,稳步推进30年期国债期货、代表性市场股指期货及股指期权等产品研发上市。探索发展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期权和跨境ETF期权,深化跨市场ETF期权等产品创新。完善商品期货产品系列,重点发展能源化工、金属系列商品期货,拓展商品期货期权、指数等其他衍生品市场。加大资产证券化产品创新力度,提高市场流动性,扩大参与主体。研究扩大参与国债期货市场的试点银行范围,推动保险资金依托上海相关交易所投资黄金、石油等大宗商品。

11.完善多样化金融机构体系。集聚高能级金融机构总部,提升辐射效能,更好服务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吸引境内外大型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等机构在沪设立总部、功能性总部及各类专业子公司、持牌专营机构等。提升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培育国际一流投行和资产管理机构。培育和吸引实力强、经营规范的金融控股公司。引导中小和民营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建设融资租赁产业高地,吸引优质企业在沪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及特殊项目子公司(SPV)。支持新开发银行、全球清算对手方协会(CCP12)等机构运营,推动更多国际金融组织、外国央行代表处、国际金融行业协会及新型多边金融组织落户上海,更好促进国际金融合作。

12.加强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支持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建设,助力丰富CIPS系统功能,拓展系统参与机构。支持上海清算所开展大宗商品清算通业务,为合规大宗商品现货服务平台开展境内和跨境交易提供以人民币为主的多币种清算和结算服务。支持中央结算公司上海总部进一步夯实人民币债券跨境发行、跨境结算、金融估值等核心功能平台作用。推进在沪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不断完善证券登记结算体系与基础制度建设,强化信息技术在登记结算领域的运用。支持中国银联与境内外主要清算机构、支付服务机构开展合作,提升跨境支付便利性。支持建设国家级大型场内贵金属储备仓库。推进信托综合登记体系建设,建立信托受益权交易流转机制。

(三)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强化全球资源配置功能

全面落实中央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部署,不断强化金融开放枢纽门户功能,推进人民币可自由使用和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先试,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跨境贸易结算和海外融资服务,完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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