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市场主体数量较多的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吴清就此表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是国家交给上海的又一项重大任务,上海抓紧编制本市的实施方案,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也推出一批自选任务。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已经升级到4.0版,实施了584项改革举措。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印发后,上海随即出台实施了《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总体来看,近年来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效主要表现为“四个更加”。

一是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不断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围绕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在去年15个“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基础上,今年又上线资金申请、公共信用信息修复、高频证照变更联办等12个“一件事”。“一网通办”已经成为上海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下一步,将依托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推动更多的涉企高频事项“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

二是企业服务更加贴心到位。依托“企业服务云”提供“一站式”政策服务,“一门式”诉求服务,“一网式”专业服务,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组建服务专员队伍,推动大数据赋能普惠金融,为14万户企业1100多亿元贷款提供数据支撑。下一步,将结合创新试点工作更大力度服务市场主体,实现更多惠企政策便捷兑现,包括免申即享在内的一系列服务。

三是重点领域改革更加深入突破。近年来,上海在企业开办、获得电力、纳税、财产登记、执行合同等领域持续提升服务质效,提供便利。下一步,将围绕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政府诚信、法治保障等方面推出更多的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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