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GDP能耗显著下降。2017年,单位GDP能耗比2012年累计降低20.9%,年均下降4.6%,比1979-2012年的年均降幅高1.0个百分点,五年累计节约和少用能源约10.3亿吨标准煤。

经济结构调整带来明显节能成效。按照三次产业和各产业内部结构变化初步核算,五年累计形成间接(结构)节能约2.7亿吨标准煤,占全社会节能量的25%以上。

工业节能作用十分突出。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累计降低27.6%,高于单位GDP能耗累计降幅6.7个百分点,年均下降6.3%,高于单位GDP能耗年均降幅1.7个百分点。按照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计算,规模以上工业五年累计节能约9.2亿吨标准煤,占全社会节能量的近90%,单位GDP能耗的降低主要是由工业贡献的。

工业内部结构优化带来显著节能成效。近年来,国家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高耗能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幅明显,拉动工业节能成效显著。2017年与2012年相比,六大高耗能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降低23.2%,年均下降5.2%。其中,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累计降低15.7%,年均下降3.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累计降低23.3%,年均下降5.2%;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累计降低33.0%,年均下降7.7%;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累计降低15.4%,年均下降3.3%;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累计降低11.9%,年均下降2.5%;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累计降低17.8%,年均下降3.8%。六大高耗能行业五年累计节能约6.8亿吨标准煤,占全社会节能量的65%以上。

淘汰落后产能成效显著。2012-2015年,国家在电力、煤炭、炼铁、炼钢等16个行业大力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共淘汰电力产能2108万千瓦,煤炭5.2亿吨,炼铁5897万吨,炼钢6640万吨,水泥5亿吨,平板玻璃1.4亿重量箱,焦炭7694万吨,铁合金925万吨,电石454万吨,电解铝141万吨,铜冶炼246万吨,铅冶炼315万吨,造纸2602万吨。

单位产品能耗明显降低。通过改进工艺技术、更新改造用能设备、淘汰落后产能和加快技术进步等,单位产品能耗明显降低。2017年与2012年相比,在统计的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耗能工业企业中,吨钢综合能耗下降5.3%,机制纸及纸板综合能耗下降11.0%,烧碱综合能耗下降12.6%,电石综合能耗下降2.4%,合成氨综合能耗下降5.7%,水泥综合能耗下降4.5%,平板玻璃综合能耗下降9.1%,电厂火力发电标准煤耗下降3.9%。按照统计的25个重点耗能产品、108项单耗指标测算,五年累计形成直接节能约1.0亿吨标准煤,占全社会节能量的近10%

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普遍提高。2017年与2012年相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提高1.8个百分点。其中,火力发电提高1.5个百分点,供热提高3.4个百分点,煤制品加工提高4.9个百分点,原煤洗选提高2.9个百分点,炼焦与制气提高0.3个百分点,天然气液化提高0.4个百分点;炼油及煤制油下降0.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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