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制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了股份制一些做法。股份合作制在实行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及劳动资本合作方式的基础上,形成了以合作经营、占有股份、权利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特征的新型企业组织形式。

    股份合作制的特点具体如下:

    (1)资本合作与劳动合作实现有机统一。股份合作制企业与股份公司一样,资本金由股东出资联营,但它的股东仅仅限于股份合作社的社员。在这里,资本合作是指劳动者资金的联合,而劳动合作是指出资入股的社员之间进行的劳动联合,劳动者运用自己所占有的生产资料和投入自身的劳动力资本共同从事生产活动。劳动者控制合作社的资本,是企业的主人。

    (2)决策权上劳动与股份相结合。股份合作制企业大多实行一人一票制原则,企业里的劳动者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大家一起参加管理和监督,决定企业事务。在通常的情况下,多数职工都是股东。考虑到投资者投入的差别,有些企业在重大决策的时候会采用按股计票的方式。

    (3)盈利性和互助性相结合。成立股份合作制的目的是营利,每一个投资者都希望自己的投资能够获得预期中的收益,股份合作社也有义务尽最大的努力提高盈利水平,但营利并不是股份合作社唯一的目标。成员之间的互助是股份合作社成立的直接动因,股份合作社在追求营利的同时,必须提高成员的受教育程度和业务素质,此外还需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4)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劳动者取得收入主要依靠两种途径:工资收入和股金收入。工资收入主要考虑的是劳动者本人在企业中的劳动量和对企业的贡献,按劳动来分配报酬;股金收入的分配原则,指的是企业的盈余分配由资本投入决定,股东分多少不是取决于他的劳动投入,而是取决于他的股份。由于股份合作制改善了合作制的缺点、吸取了股份制的优点,因此在世界范围内发展很快,广泛地被合作社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