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障、服务群众、推动发展能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意见》从培养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拓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途径、创新涉农项目扶持方式、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力度、加强资源要素配套支持、强化组织保障措施等六大方面,提出了21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湖南省农村集体经济。《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433日印发的《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