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同纲领》是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为中国集体经济勾画的第一幅蓝图的体现。

  1949年9月政协通过了《共同纲领》。《共同纲领》规定:“合作社经济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为整个人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府应扶助其发展,并给以优待。”“要鼓励和扶助广大劳动人民根据自愿原则,发展合作事业,在城镇和乡村中组织供销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生产合作社和运输合作社,在工厂、机关、学校中应尽先组织消费合作社。”

  1951年4月,山西省委向中央和华北局写了一个报告,大意是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农民的自发力量不是向按我们所要求的现代化和集体化方向发展,而是向着富农方向发展,老区建立的互助组有涣散解体倾向,也有变成富农庄园的可能。他们主张,试办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公共积累按成员分享,一人一票。这虽然没有改变私有基础,但对私有制是一个否定因素。华北局认为农民的觉悟程度尚不适应,去请示刘少奇,刘说,“现在采取动摇私有制的步骤与条件尚不成熟,没有拖拉机和化肥,不要急于搞农业生产合作社”。华北局批复山西省委:用积累公积金和按劳分配来削弱私有基础是错误的,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不宜推广。刘少奇在批复文件上还加了一段话,大意是:土改后农民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出来了,党内一些同志对此表示害怕,提出应逐步动摇和削弱甚至否定私有基础,要把农业互助组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毛泽东知道此事后支持山西省委意见,对刘少奇等人说,资本主义在发展过程中也曾经历过工场手工业阶段(在没有采用蒸气机时,依靠工场分工(加强管理)也形成了新的生产力。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刘少奇接受了毛泽东的观点,承认对山西省委的批评是不正确的。东北农村出现两极分化倾向,刘少奇认为东北有一万名富农党员并不可怕,说党员不能有剥削,那是教条主义。毛泽东和刘少奇争论的核心是早走集体化道路还是晚走集体化道路?毛泽东同意张闻天提出既防止“左”(非自愿地让农民由互助组转为生产合作社)又要防止“右”(对两极分化孰视无睹)的主张,走先供销合作后生产合作的发展路径。(上述情况据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整理)

  2、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毛泽东为中国集体经济勾画的第二幅蓝图。

  按照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和政协的《共同纲领》,建国以后,新中国将继续搞一段新民主主义,等工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在迅速恢复的基础上得以发展,大约在10至15年的过渡期后,再向社会主义转变。这个过渡期刚过三年,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面貌就发生了巨大变化。主要表现是: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及“三反”、“五反”等民主改革和政治斗争的顺利进行使人民民主专政得以巩固,这为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医治战争创伤,国民经济得到了恢复,国营经济已超过了50%;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管理和监督有了起色,农业和手工业的互助合作组织已有了一定发展;抗美援朝取得了伟大胜利。毛主席在1952年9月的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提出,“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等10年或15年以后才开始过渡。”毛主席多次讲,中央书记处多次讨论,注意听取大家意见。毛主席还委托刘少奇与斯大林沟通,斯大林表示支持中共意见。毛泽东不断思考,反复听取大家意见,当他认为基本成熟后,于1953年2月15日(正月初二)南下视察,先在河北邢台听取一位县长汇报,询问群众办社有哪些困难。后到武汉与王任重(中南局书记)等人谈社会主义过渡问题,了解武汉市手工业情况。之后,又到安庆、南京、徐州、天津听汇报,一路讲社会主义过渡问题,回到北京连夜召开政治局会议,讲社会主义过渡,仍强调“防止急躁情绪”。在1953年6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正式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毛泽东在审阅中宣传部编写的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上写了三段文字:“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只有完成了由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渡,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向前发展,才利于在技术上起一个革命,把在我国绝大部分社会经济中使用简单的落后的工具农具去工作的情况,改变为使用各类机器直至最先进的机器去工作的情况,借以达到大规模地出产各种工业和农业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着的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确有把握地增强国防力量,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以及最后地巩固人民政权,防止反革命复辟这些目的。要完成这个任务,大约需要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就是大约十五年左右的时间,那时中国就可以基本上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节自《毛泽东文集》第六卷第316~~3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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